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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探索促进共同富裕“三步走”战略
2021-09-07 10:53:00  作者:张为付  来源:新华日报

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吹响了“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的奋进号角,并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创造现代化的高品质生活,在率先建设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上走在前列”列为“六个率先走在前列”之一,体现了省委响应习近平总书记与党中央号召的坚强决心和争先精神,也为江苏加快实现共同富裕绘就了蓝图。

长期以来,江苏始终坚持系统观念,积极增加国民收入,共同富裕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但同时,江苏也面临着收入结构有待优化、劳动报酬增长较慢、地区收入差距明显、分配机制尚需优化等问题。“十四五”期间,江苏应率先探索促进共同富裕“三步走”战略,为全国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实践经验。

收入结构存在缺陷,劳动报酬增长需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大力发展经济,国民收入达到较高水准。但从收入来源看,劳动报酬增长相对较慢。收入稳定性有风险,收支匹配弹性需加强。江苏家庭收入来源较为单一,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风险。从支出弹性来看,房贷负债等刚性支出占比较大,收支弹性偏差较大。地区收入差距明显,区域分配机制尚需优化。从地区层面来看,江苏各地区间收入水平存在明显差异。从城乡收入分配来看,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为2.25:1,存在较大差距。从收入分配机制上来看,目前主要依靠再分配机制,一次分配和三次分配存在较大优化空间。

尽管江苏有着较高的平均收入水平和数量庞大的中高收入人群,但对标“共同富裕”的建设目标,亟需突破收入结构的现实制约,率先探索促进共同富裕“三步走”战略,从根本上打通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道路。

“一步走”着眼短期,强化二次分配收入调节。通过多形式转移支付,依托财政手段面向中低收入人群、乡村落后地区等精准发放引导资金和产品服务,通过累进税或者超高收入门槛税等方法完善二次分配制度。

“二步走”侧重中期,优化三次分配收入调节。实施常态化激励的组合式财税制度,优化现有慈善捐赠的税收减免政策,试行“无门槛+累进式”减免措施,将税收减免惠及面由企业扩展至民办非企业单位和自然人。同时根据慈善捐赠额度高低采取阶梯式比例进行累进,形成常态化的税收激励促进慈善捐赠的收入调节功能。

“三步走”谋划长期,提高初次分配社会效率。在增加城乡居民总收入的同时,重点提高劳动报酬所占比例,同时关注灵活就业和不稳定就业人群的收入持续性,探索实施托底性和风险防控性灵活收入保障政策,增强收入韧性的同时扩大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

(作者为南京财经大学教授,现代服务业智库首席专家)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黄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