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不仅有助于国有企业纵深推进改革攻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也有助于高水平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加快促进新质生产力形成。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之举。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大多分布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也是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将“中国特色”与“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既有中国独有的元素,又有共同特征。既要学习发达国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经验,又要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这是我国现阶段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思路和方向。在这一过程中,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这是确保国有企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和取得改革成功的根本保证。
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由之路。国有企业党建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部分,是党的建设在经济领域的延伸。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党的建设作为一项伟大工程来推进,并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和方针,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也是立党立国、兴党强国的一大法宝。”加强国有企业党建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重要一环。我们党在总结长期执政治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到保持党的纯洁性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前提和基础,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直面“四大考验”、克服“四大危险”,跳出历史周期率、永葆党的青春活力。为此,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具有企业性与公益性的双重特性,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党建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方向发展,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企业各层级各领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造风朗气清的国有企业内部政治生态。
提升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必然选择。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的先进生产力质态,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较其他企业而言,往往拥有更为丰厚的资源。因此,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新技术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与升级,是国有企业应尽的职责和应承担的使命。同时,国有企业高质量党建可以为其提供强有力的领导核心、高效的组织机构、严密的制度体系、高科技人才资源以及良好的创新生产氛围,即高质量党建不仅为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智囊团,也为其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场域。此外,新质生产力作为一种“新型”生产力,其蕴含的新动能、催生的新产业、形成的新模式,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从这一角度来看,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
(作者单位分别为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淮阴工学院苏北发展研究院;本文系2018年度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统一战线功能定位及工作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8TZB00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