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丕祥,山东蒙阴人,法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全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1995年),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9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选(1998年)。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主要研究领域:法哲学与法治现代化。主要代表作有:《马克思的法哲学革命》(1987年)、《马克思法哲学思想论述》(1992年)、《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1998年)、《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1999年)、《东方法律文化的历史逻辑》(2002年)、《权利现象的逻辑》(2002年)、《中国的法制现代化》(2004年)、《法制现代化的挑战》(2006年)、《公丕祥自选集》(2010年)、《大变革时代的中国法治现代化》(2017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