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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参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须转变思维方式
2023-08-11 14:50:00  作者:鄯爱红  来源:理论之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政绩观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怎样树好政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对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规律的深刻思考和把握。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政绩观是干部对如何履行职责、追求何种政绩的根本认识和态度,同时也是一种思维方式。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领导干部应以转变思维方式、提高思维能力为着力点。

一、政绩观是领导干部思维方式的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使自己的思维方式和精神世界更好适应事业发展需要。他多次强调,“如果思维方式还停留在过去的老套路上,不仅难有出路,还会坐失良机”,“树立正确政绩观,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谋划,多做为民造福的实事好事,杜绝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论述深刻揭示了政绩观与思维方式的内在联系。

政绩观是对“为谁创造政绩”的观点和看法,是处理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思维方式。早在200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就指出,要“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政德,真正干出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政绩”。政德观是领导干部处理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态度与认识,决定着为谁出政绩的思维方式。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政德,就会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出政绩的政绩观;把自己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把自己看得高人一等,就会以自己升官晋级为目的出政绩,无视群众的利益。为群众的利益出政绩,就会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集中群众智慧,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为了个人升官晋级,就会搞一些糊弄上级、坑害群众的虚假政绩。

政绩观是对“创造什么样的政绩”的观点和看法,是处理当前与长远关系的思维方式。领导干部创造什么样的政绩,在做规划、作决策时必然会面临选择,是做看得见的立竿见影的业绩,还是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业绩,其背后是由如何处理当前与长远关系的思维方式所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不顾长远利益,专挑“开花早、结果快”的任务,只乐于做立竿见影的工作,甚至为追求“短平快”的业绩而“竭泽而渔”。这些都是缺乏战略思维的表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离任临别赠言时候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应时刻牢记‘欲速则不达’、‘过犹不及’的道理,克服经济建设中的急躁情绪和短期行为,做长期艰苦的努力”。他在浙江工作的时候也指出,“要统筹兼顾,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千万不要‘空前绝后’,出现‘前任的政绩,后任的包袱’,甚至犯下不可补救的过失,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领导干部要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

政绩观是对“怎样创造政绩”的观点和看法,是处理“物本”与“人本”关系的思维方式。领导干部怎样创造政绩,是由处理“物本”与“人本”关系的思维方式所决定的。“物本主义”与“人本主义”两种思维方式,导致了两种不同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现实中,在物本主义思维方式支配下,有的领导干部一味地强调经济增长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将经济增长看作是发展的终极目的,为了追求经济发展的政绩,为了眼前的经济指标和宏大的面子工程,不惜损害群众的利益,破坏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人本主义思维方式则把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现发展目标的路径上,更加注重发挥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在发展上,就是要回归到经济发展以社会发展为目的、社会发展以人的发展为中心这样一种理念,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体现在结果上,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领导干部要平衡好“物本”与“人本”的关系,不能“见物不见人”,只追求看得见的经济指标和“高大上”的面子工程,而是要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眼里,装在心上,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扎扎实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而创造政绩。

二、新时代干部应树立和践行的政绩观

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阶段不同,领导干部个体的思维方式不同,决定了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差异。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领导干部应树立和践行以下政绩观。

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必须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应当确立的最核心的政绩观。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讲话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就是我们的努力方向”。2013年3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接受金砖国家媒体联合采访时更是强调,“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执政,就是要带领人民把国家建设得更好,让人民生活得更好”。2013年1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强调,“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这个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他提出,要让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办好办实”。各级领导干部应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一方面,把为民造福作为创造政绩的根本目的;另一方面,人民是阅卷人,政绩怎么样,由人民群众说了算。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观。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要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新发展理念要落地生根、变成普遍实践,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和行动,关键在于领导干部是否有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政绩观。政绩观与发展观密切相联,发展观引导着政绩观。改革开放后,我们相继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的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全党的重要政治要求和重大政治任务,也应当成为新时代干部需要树立和践行的政绩观。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绩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提高治理能力是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也包括地区发展差距、城乡发展差距。有效解决这些矛盾,需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完备、稳定、管用的制度体系,“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始终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三、以转变思维方式为着力点践行正确政绩观

思维方式是素质能力、精神境界,也是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揭示了世界的本质特征及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阐明了现象与本质、特殊与普遍、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辩证关系,可以为我们培养和训练科学的思维方式提供思想理论基础。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应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重点转变以下思维方式。

转变重“领导要求”轻“群众需求”的思维方式,树立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重“领导要求”的思维方式特点是只注重长官意志,具体表现为唯官是尊、唯上是从。不管领导说得对不对,也不管领导说的是组织决定还是领导个人看法,也不管是领导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后的建议,还是即时即兴的感想,只要是领导说了就立马执行。从根本上说,“领导要求”与“群众需求”并非一对矛盾。领导站在战略高度提出要求,目的就是为了推动工作落实到位,真正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但上级领导作为个体,其看法与观点并非总是科学,下级若脱离实际,盲目执行就容易出现违背群众利益的情况。特别是有的领导干部为了得到上级重视和赏识,为了迎合上级喜好,往往把上级要求当作教条,在推动工作落实中,既缺乏对上级要求的深刻领悟,也没有统筹各种需求的本领,追求“不折不扣”的落实,就只能不顾老百姓的需求。结果就难免出现表面符合领导要求,实质违背群众需求的政绩。解决这一问题,从根本上需要转变重“领导要求”为重“群众需求”的思维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的头脑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我们党除了人民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这是我们党敢于自我革命的勇气之源、底气所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情况、问计于民”,“重要决策方案,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能嫌麻烦、图省事”。重视群众需求,才能科学决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奋斗、苦干实干,创造出实实在在的政绩。

转变重数量轻质量的思维方式,树立和践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观。绩效是工作的成绩和效率,同时还是工作的效果。成绩和效率可以量化考核,但工作的效果很难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对于推动科学管理意义重大,但是如果将之运用到一切领域,重数量轻质量的思维方式弊端就会显现,从而阻碍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观。重数量轻质量的思维方式将复杂的工作效果还原为简单的数量,只注重量的增减,轻视质的高低。在发展领域,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唯GDP论”。树立和践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观,必须转变“唯GDP论”的重数量轻质量的思维方式,不再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而是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近年来,“唯GDP论”已被抛弃,但重数量轻质量的观念在少数领导干部中仍然存在,并影响着他们的决策和行为。如有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简单以上了多少项目、引来多少资金为导向,而不考虑项目的持续性、质量和水平。转变重量轻质的思维方式有助于纠正急功近利的政绩观。

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的思维方式,树立和践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绩观。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各部门在加快推进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在推进信息化、智能化等方面探索了许多经验,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有些领导干部把现代化简单理解为物质层面的现代化,依然存在着“重建设轻应用”“重管理轻服务”等问题。表现在政绩观方面,把治理等同于管理,把政绩理解为立项目、建高楼,建各种物质形态的基地、中心,但忽略了现代化本质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忽略了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能力的提升,忽略了治理的多元主体与互动合作。新时代,领导干部应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的思维方式,不仅要做显功,还要多做为公众、为企业、为社会服务搭台的幕后潜功,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选自《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2年第6期,作者系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领导科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来源:理论之光   编辑:徐羽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