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教育已上升至国家人才战略层面的新高度,各级各类教育都肩负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开展劳动教育。2020年3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劳动教育的范围从中小学扩展至大学,对高职院校实施劳动教育赋予了新的使命。从高职教育领域来看,高职院校承载着高素质劳动者和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使命,实施劳动教育应遵循其类型教育属性,不可与中小学和学科型本科教育同日而语。倡导从价值层面对高职劳动教育进行考量,防止高职教育领域“外在化”“规训化”技能倾向,要做到以下四个“坚持”。
坚持“德技并修”的育人导向。从本质上看,职业教育与劳动本身就直接关涉并相互渗透,有着天然的、密不可分的关系。高职院校应把握新时代高职教育中劳动教育的内涵及其与其他“四育”的内在逻辑,彰显其类型教育特征,并遵循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坚持“德技并修”,将劳动教育作为德育的实践载体。一是以劳动教育凝练高职德育特色,结合高职德育的职业性,有针对性地将劳动教育内容渗透在德育之中,注重培育“崇尚劳动、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善于创新、乐于奉献”的职业精神;二是以劳动活动创新高职德育模式,摆脱仅靠“说教”或单向“灌输”式教学的传统德育模式,以创造性劳动实践作为大学生道德品质养成的重要渠道和有效途径,激发学生劳动热情,培育崇高的道德情操。
坚持“劳动精神”的价值引领。劳动精神是一种主体性内生动力,需要劳动教育的科学实施进行有效激活,从而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和劳动态度,展现热情向上的劳动精神风貌,最终在劳动过程中通过积极探索和自我革新提升劳动创造力。高职教育是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更是“大国工匠”“劳模”的涵养地,注重以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引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是高职强化劳动教育的应有之义。《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中提出“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课时”,这些对“劳动精神”的强调对高职劳动教育在内涵把握、内容体系构建、路径与方法、诊断与评价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坚持“知行耦合”的过程践行。高职教育兼具高等性与职业性属性,实施劳动教育既要关注劳动教育理论的学习,更需要对劳动实践进行探索,以劳动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的“系统观”,思考“知”与“行”之间的关联性、系统性以及程序性,在劳动教育践行过程中达到“知”与“行”的耦合。一方面要将创造性劳动融入技术技能培育中,以综合性劳动实践来优化实践教学环节,促进技术技能教育与实践能力培养的统一;另一方面要在学生企业顶岗实践中,尽量安排技术性劳动,做到体力劳动与智力劳动的统一,避免单一的体力劳动或者单一的重复劳动,让学生在创造性劳动中体味劳动的愉悦、巩固所掌握的专业技术。
坚持“以劳育美”的意义追寻。美育的任务是教会学生认识美、发现美、创造美,而劳动是人类一切欢乐和一切美好事情的源泉。可以说,“以劳育美”是劳动教育的最高境界,意味着劳动除了能创造符合个体需求的物质财富,更能从精神层面给个体带来创造美的快乐感和满足感。高职教育进入新时代,对劳动教育赋予了新的内涵与使命,尤其是人工智能时代,劳动教育要超越将劳动单纯视为技能训练的认识局限,自觉认识到劳动是彰显生活意义的个体实现过程,通过劳动教育实现高职教育特定的美育目标,培育高职学生体会技术美、产品美和创造美。高职院校坚持“以劳育美”的意义追寻,是对“个性全面和谐发展”教育目标的实现,彰显了高职教育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有效统一。
缪昌武
(作者为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