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发展蓝图,明确提出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新的发展格局呼唤符合产业和社会发展的创新应用型人才。顺应高等教育规律和发展趋势,着眼于应用型人才培养,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功能,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技术进步的能力,高等教育要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实现校企协同育人双向赋能,需要直面瓶颈和制约因素,切实构建教育与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格局。
明确高校办学定位。高校要面向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动融入新时代经济社会主战场,依托自身的办学历史、优势特色和行业基础,从地方经济发展、行业产业发展和自身特色优势的契合度来明确办学定位,培养实基础、重应用、有特色、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但现实过程中却往往存在着办学定位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不匹配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必须通过应用型课程体系才能得以实现,而部分高校人才培养体系缺乏需求导向,其课程设置没有真正围绕职业能力及岗位需求构建,课程体系与应用型脱钩,缺乏能力培养这一主线贯穿。故而,高校应以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为核心,构建应用型课程体系,并将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专业链与产业链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建立师资跟着课程走,课程跟着专业走,专业跟着产业走,促进人才链对接创新链、创新链对接产业链的良性机制,全力构建校企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强化双方主体地位。实现校企协同育人双向赋能,就要进一步强化高校与企业的主体地位,这也是解决教育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两张皮”的难点所在。当前,我国校企协同、实践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尚未根本形成,校企合作还存在“学校热、企业冷”现象,处于浅层次、自发式、松散型、低水平状态。表面上看,高校和企业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上是双主体,高校负责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教育,企业负责学生的实践技能和职业化教育,但在实践中容易陷入“各自为政”的状态,比如有的高校以顶岗实习为名派遣学生到企业进行实习,并不考虑实习的内容是否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造成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成效并不显著。因而强化校企合作,要让协同育人全面推进,必须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真正使校企合作成为现代学校和现代企业的合作。要探索成立由学校、企业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协同探索学生专业能力培养与岗位需求有机结合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通过校企合作开办实验班、校企联合开发特色教材、校企员工双向交流等措施,全面强化高校与企业的主体地位,健全校企合作育人模式,切实将校企合作多渠道、全方位、全过程的学生培养体系落到实处。
提升协同创新质量。校企协同育人需要深化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反哺作用。要着眼于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推进校企合作,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一方面,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打造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以具有学科引领力的高端人才领衔,由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担任兼职导师或专任教师的“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从而在师资队伍上打通校企通道;另一方面,鼓励教师聚焦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前沿问题、重要领域进行科技创新与探索,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成为推动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的要素,努力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切实提升校企协同创新质量,使创新成果既进企业又进课堂,既锻炼师资队伍又反哺教学,为校企合作育人提供坚实保障。
加大政府政策支持。校企协同育人离不开政府的统筹协调和政策支持。由于一些地方教育资源规划布局、人才培养层次、类型与产业布局和发展需求不相适应,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大,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凸显。深化校企协同育人,需要政府在政策供给上将校企合作育人作为评价学校办学的核心指标之一,并使之与学校的招生计划、财政拨款等直接关系高校生存与发展的要素刚性挂钩,从而倒逼高校面向产业、行业和市场办学。同时,进一步推进管、办、评分离和“放管服”改革,加快高等教育治理模式转变,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引入企业等主体参与办学的同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第三方作用,从而突破校企协同育人的瓶颈。此外,还可以通过企业财税制度、企业用人制度、应用创新成果转化等优惠制度,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协同育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校企协同育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参与,面对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机遇和新挑战,要积极探索校企协同育人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形成多方共赢、协同创新发展的良性循环,推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效果。
[本文为2019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9SJA1097)和常州大学机械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重点项目“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及路径探索”(JXJY201800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常州大学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