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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2025-02-24 10:10:00  来源:光明日报

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碳管理机制,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202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2025年恰逢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双碳”目标5周年,也是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的关键之年。在此背景下,进一步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是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制定碳减排政策的重要基础,也是落实碳减排任务、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依据。

完善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是有效推进碳减排工作的重要基础

碳排放统计核算是推动低碳转型的关键环节。完善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能够为与碳减排相关的政策制定、企业管理、国际合作等提供数据支持,提升碳减排的效率和透明度,从而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完善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助于提高碳排放管理与监测的透明度。推动建立全国及省级地区碳排放数据年报、快报制度,有助于准确了解各行业、各地区的碳排放状况,为制定碳减排政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减排措施的精准实施。清晰透明的碳减排统计数据能够帮助公众和企业了解碳排放的具体情况,促进环保意识的提升,从而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减排行动,增强社会各界对低碳转型的参与感与责任感,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碳减排的合力。完善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是加快建设全国碳市场的基础,随着全球碳市场的发展,准确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助于我国企业对接国际碳市场,帮助企业在碳交易市场中遵守国际规范并积极参与全球碳减排合作。

完善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能够助推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一是有助于准确评估不同减排技术的效果,帮助企业和科研机构找准技术方向,加大绿色技术研发力度,加速碳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企业可以通过科学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了解自身碳排放的来源和强度,制定合理的减排目标和路径,从而在生产和运营过程中实现有效追踪和精准管理,加快实现低碳转型。二是为绿色金融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帮助金融机构精准评估低碳项目的碳减排效果,吸引更多资金积极投入绿色产业。基于碳排放核算统计体系,金融机构可以设计出更加精准的绿色金融产品,并在实践中通过持续的观测和计算确保这些产品的绿色属性得到充分验证。

抓住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近年来,我国碳排放统计与核算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等,为推进相关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定期编制更新温室气体清单,逐步建立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工作体系和技术方法体系;形成碳排放强度指标核算发布机制,逐步建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和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制度等。但是,现有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技术和体系仍面临诸多挑战,如数据连续性不足、碳排放数据平台建设滞后、缺乏专业人才等。进一步完善碳排放核算体系,需要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工作。

完善现有的基础统计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一是强化关键排放源特征参数的统计调查和排放因子的定期监测,建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基于碳市场企业报送的数据,加快全国碳市场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推动部门间的协作,优化和整合已有数据系统,进一步提高业务数据的共享和融合水平。二是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深度融合。探索应用卫星遥感等高精度、大尺度监测手段,加快推动大气温室气体浓度反演排放量模式等研究;推进大数据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升对大气级、场地级和设备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准确性。三是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制定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等国家标准,加快制定发布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加强产品碳足迹核算能力建设。

推动实现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常态化编制和定期更新。参考当前的国际标准与编制依据,逐步制定兼具国际性和高时效性的多层级清单,确保各级清单与国家及地方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之间实现有效衔接,保障数据的高质量、一致性和可比性。构建碳排放核算标准,确保科学性、可操作性与地方适应性,为碳排放核算提供规范依据,推动碳减排政策的精准实施。

构建统一的企业碳排放统计核算范围。对企业碳排放统计核算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合规清晰的界定,确保企业在核算过程中有明确的规范可循,保障操作的规范性与准确性。在制定标准时,充分借鉴国际通用的排放因子和行业标准,确保核算方法与国际惯例对接,增强核算结果的可比性与可信度,推动全球碳排放管理的协调统一。

加快碳信息平台和标准体系建设,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优化升级现有工业碳排放数据平台,将工业过程数据纳入平台,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减排。在行业、部门及企业各层面制定统一的碳排放数据监测、报告和核查标准,强化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明确界定碳排放数据开放范围,依据重要性、敏感性将数据划分为不同公开级别,在数据开放前进行脱敏,以提高数据共享的效率和安全性。同时,加强对数据开放过程的监管和审计,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数据泄露等安全风险。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培育碳排放监测、统计、核算、核查、交易和咨询等管理人员;支持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和事业单位等联合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低碳理念的应用型、复合型专家队伍。

(作者:李鹏,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舒馨